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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职改办〔2017〕2号关于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4-18 来源: 点击: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规定精神,决定在去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单位及对象

自主评聘试点单位与对象:温州市第三中学、温州市第八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等单位的教师岗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由单位择优向有关评委会按照原来的申报途径推荐评审,自主聘任。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空缺岗位数内择优聘任。

二、自主评聘内容

自定标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岗位专业特点,在不低于相应职称系列中、初级基本条件要求的基础上,自主制定评聘标准。评聘标准要体现重道德、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导向,并注重人岗匹配。

自主评聘:单位自主组建相关评聘机构,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依据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自主开展评聘工作。评聘工作可以邀请一定比例的外单位及行业专家参加。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常态化。

自主发证:谁聘任谁发证。根据评聘结果由单位自主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与审核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国家、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单位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岗位设置等情况在6月底前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评聘方案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评聘标准、未来三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和年度评聘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实施范围及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岗位数及使用、职务聘任要求、评聘的基本程序、岗位聘任管理、监督及争议处理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要求、业绩条件、破格条件及申报程序等。三年评聘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总量情况和结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和三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增减情况等。年度评聘计划内容主要包括空缺岗位情况、年度评聘数量、评聘办法、评聘组织和评聘程序等。

(二)评聘组织与要求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评聘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评聘程序。评聘机构一般包括部门考核推荐组、专业评议组和单位评聘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

部门考核推荐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考核推荐组根据年度评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及竞聘对象的水平、能力、素质和岗位考核情况进行考核推荐,也可采取竞聘推荐等多种形式进行。

专业评议组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和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相关专业的评议组。专业评议组由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各单位要组建专业评议组专家库(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外单位专家参加),专业评议组成员由单位从专家库中抽取,负责对推荐对象的学术技术水平、能力进行专业评议,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之一。

组建专业评议组确有困难的,经单位同意可委托专业力量强的单位进行评议,或采取通信评议等方式,也可提请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或机构进行评议。

评聘委员会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也可邀请部分外单位专家参加,人数一般在15人左右,主要根据部门考核推荐组和专业评议组推荐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评聘委员会召开会议须有13人以上委员出席,结果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也可采取量化评价的办法进行评议)。

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般按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竞聘、部门推荐、专业组评议、单位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公示拟聘人选、颁发聘书和评聘结果报备等程序进行。评聘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实施方案,公开评聘程序,公开岗位任职条件,做好竞聘对象的材料公示和拟聘人选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妥善处理评聘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

评聘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的技术人员倾斜,破除论资排辈,不唯学历、资历、论文,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允许做出突出贡献的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竞聘。

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年度评聘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单位将评聘工作总结和评聘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聘后管理与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聘后管理工作,要贯彻落实《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温人社发〔2015280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年度和聘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要从严控制同时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确需“双肩挑”的,应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从严把握,实行“双岗双考”。不承担具体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再“双肩挑”。  

1)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单位纪检部门的监督。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自主评聘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2)要加强制度的协同推进,把职称评聘制度改革作为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完善与岗位设置、考核聘用和绩效管理等制度配套衔接,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3)各单位要互相配合支持,受委托单位和指定机构要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委托单位的专业评议工作。

4)要严肃评聘纪律,及时处理争议。对有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指导本系统试点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试点单位自主评聘工作顺利实施。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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