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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教育2013年7月毕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4-1-22 来源: 点击:

各学习中心:

按照2012年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学习中心试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新流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首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继续试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新流程,同时开展20137月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在部分学习中心试行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新流程。

1、试点单位:

根据上季毕业证书办理情况和部分学习中心的建议及要求,决定在以下单位试行毕业工作新流程。

⑴长沙市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服务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校等行业类学习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⑵东方实业集团;

⑶广州市天河区知金教育培训中心、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新乡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榆林市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云南技师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温州市工业研究院、绍兴市委党校、宁波成人教育学校、淄博广播电视大学、烟台黄金职业技术专修学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济宁第一职业中专、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油田职工大学。

2、相关要求:

请以上学习中心于6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⑴上报毕业相关材料

①毕业生登记表:学生需完整填写,学习中心需签署毕业鉴定意见。

②实习报表:护理学专业本科、护理专业专科和药学专业专科需要提交,并需实习单位签署鉴定意见。

2寸照片:照片模板将陆续邮寄给各中心,请在相应位置粘贴上与平台中电子照片同底版的2寸照片。

④《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发放表》(表中只填写学费清缴情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1),并由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邮寄地址:山东 济南 山大南路27号明德楼A149房间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张纳新收,电话:0531-88369682

⑵核对毕业生成绩

请登录平台认真核对毕业生在校成绩,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办公室成老师或闫老师核实。

⑶上报毕业论文成绩

请按照教学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毕业论文成绩。

⑷督促学生完善个人简历内容。

⑸联系我院会计清理学费、教材费。

二、非试点学习中心请于930日前,至学籍办公室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届时需完成以下工作:

1、携带与电子照片同底版的2寸照片一张。

2、请提前与我院会计联系清理所有毕业生学费。

3、携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发放表》(表中需填写学费清缴情况、毕业生档案整理情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1),并由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4、携带在教学平台下载并制作的学生在校成绩单、学习中心审核盖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及按归档要求(见附件2)整理好的档案。

三、开展20137月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请各学习中心务按照以下条件、比例、方法与程序,认真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于620日前将相关表格寄至学籍办公室。

1、评选条件

⑴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教学实践活动,每周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按时完成在线作业、积极参加在线自测,认真参加实时与非实时辅导,勇于提出问题、踊跃参与讨论;

⑵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函授站或学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同学中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⑶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积极进取,业绩突出;

⑷各科平均成绩应在75分以上(含75分),无补考课程。

参评毕业生须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对于专升本类毕业生,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还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对于在本职工作岗位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圆满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上述要求可适当放宽。

2、评选比例

⑴网络教育高起专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

⑵网络教育专升本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

3、评选办法

采取自荐与学习中心推荐,学校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4、评选程序

⑴学生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毕业生填写《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3),评审表上须签署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可附上部分反映学生工作成绩的证明材料,11份报送学习中心;

⑵学习中心、教师推荐

各学习中心成立初评小组,对自荐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比例,在推荐人数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对于没有经过自我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各学习中心、教师也可直接推荐参评。

推荐人选确定后,在自荐学生推荐材料上填写推荐意见(组织非自荐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统计表》(见附件4),11份,与推荐材料一并寄送山东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联系人:施凯杰  史建中,电话:053188369682,邮编:250100,推荐统计表电子版发至11586044@qq.com

⑶学校审核评定

学院成立优秀校友暨优秀毕业生审核评定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召开评审会议,最终评定优秀校友及优秀毕业生。经过公示后,公布评定结果,签发表彰文件。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1: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发放表

相关附件2:档案归档要求

相关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相关附件4:优秀毕业生推荐统计表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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