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专栏
联系我们
0577-88528633
0577-88528620
姜老师:
山东大学专栏
首页 > 山东大学专栏

关于开展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6-15 10:29:14 来源: 点击:

各学员:

现开展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本次优秀毕业生申请范围仅限2021年秋季应届毕业生(即两年半内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申请时间自即日起截止到2021年6月18日,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学习中心(函授站)在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1、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过处分;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思想进步,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院、学习中心(函授站)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教学实践活动,按时完成学业,各科平均成绩及毕业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总任务点完成率高于平均值;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业绩突出;

对于在本职工作岗位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圆满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上述要求可适当放宽。

2、评选比例

成人/网络教育高起专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成人/网络教育专升本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

3、评选办法

本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采取学生自荐与办学单位推荐相结合,学校审核评定的方式开展。

4、评选程序

(1)学生自我申报

符合参评条件的2021年秋季应届毕业生需登录个人学习平台,点击 “学生服务(毕业、学位)”——“荣誉”——“申请优秀毕业生”进行申请,在“申请优秀毕业生”页面中需认真填写个人申请理由并上传荣誉资料(如获奖证书、奖章、表彰文件等)后提交申请。

(2)学习中心(函授站)推荐和初审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需成立初评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理由和荣誉资料进行初审。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无法提交申请,学习中心(函授站)可参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在推荐人数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登录管理平台中点击“学籍管理”——“荣誉管理”—— “添加优秀毕业生”。

(3)学校审核评定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审核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学校终审,最终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束后,签发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

注:所有参评者,需提交一份不低于1000字的个人自述+本人近期生活照一张(自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学习或工作方面获得的主要成就,在校学习经验,感悟以及通过学历提升带给自己的变化等)提交至学习中心(函授站),由学习中心(函授站)统一发送至学生服务中心邮箱xsfwzx@sdu.edu.cn,自述要求及格式参考附件,未提交个人自述者取消评优资格。

联系电话:0577-88528620 88528633
地址:温州市水心十七中路69号 邮编:325028 技术支持:腾科网络
版权所有©2017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浙ICP备0505010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