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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年春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13 16:44:5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完善学院荣誉体系,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榜样、争先进的良好学习氛围,现开展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年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22季应届毕业生(入学时间为:2019年秋季

二、评选时间

学生申请:2021年12月13日-23日

学习中心初审:2021年12月13日-3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思想进步,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院、学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读期间未受过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教学实践活动,按时完成学业,各科平均成绩及毕业课程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总任务点完成率高于平均值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业绩突出;

对于在本职工作岗位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圆满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上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比例

高起专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专升本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 

五、评选程序

1.学生自我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请登录个人学习平台,通过 “学生服务(毕业、学位)”——“荣誉”——“申请优秀毕业生”提交申请申请过程中请认真填写个人申请理由并上传荣誉资料和不低于1000字的个人自述(自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学习或工作方面获得的主要成就,在校学习经验,心得感悟以及通过学历提升带给自己的改变等)

2.学习中心推荐和初审各学习中心需成立初评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理由和资料进行初审。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无法提交申请,学习中心可参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在推荐人数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登录管理平台通过“学籍管理”—— “荣誉管理”—— “添加优秀毕业生”进行操作

3.学校审核评定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审核评定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学校终审,最终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束后,学校签发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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