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时间:2019-7-23 9:59:40 来源: 点击:
关于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人力社保局,市级功能区经信、人力社保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9〕4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石化工程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申报晋升机电、化工、电子、仪器仪表、机械等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的,对象仅限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申报需与相关行业协会联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工程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外语及计算机能力要求详见附件。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底。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工程师的,学时登记管理根据《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17〕264号)执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时登记管理根据《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执行。
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地点为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577-88526611、88528620;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可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自行注册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联系电话:88302686。
(三)年度考核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四)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原则上同一单位涉及多个专业系列的要将相关情况反映在同一《信息表》中。
(五)社保要求: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工程师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有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证明无需申报人员提供,县(市、区)申报对象由县级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把关,市本级申报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把关;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需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程师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报送市经信局职改办。其中,《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须在申报对象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经相关单位证明(盖章)无异议。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程序: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下载带有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并在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工作单位证明(盖章)无异议,《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及其它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送市经信局职改办。
四、时间安排
工程师材料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9日,10月专业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0月专业答辩(具体时间由各专业组另行通知)。
高级工程师材料申报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23日,中级评委会推荐高级工程师会议安排在9月中旬。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逾期均不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申报的纸质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或《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以下简称综合表)、《申报评审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在温社保缴纳凭证(申报高级工程师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必须按要求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后上报。
(三)电子文档材料。申报对象还需报送本人照片、花名册、综合表的电子文档材料,电子文档材料可在纸质材料申报前发至3184220934@qq.com邮箱或申报时携带U盘拷贝。
(四)网上申报。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按要求打印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审核。
(五)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由单位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并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所有复印件经当地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加盖审核校对章。
(六)为方便申报,将申报资料有关表格样式整理成“工程师申报材料”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申报对象可登陆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局网站(http://wzjxw.wenzhou.gov.cn ) —通知公告栏目,进入本通知下载附件。申报工程师务必按规定的表格式样和填报说明准确填报,不得更改表格格式;高级工程师按省厅文件要求申报。
六、其他事项。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评审费按浙费价〔2002〕229号文件标准和省厅职称评审有关收费规定收取。高级工程师评审费280元/人,评审推荐费150元/人。工程师评审费180元/人。市经信局职改办地点: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4楼446房间,联系电话:0577-88968081、88968082。
附件:1.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2.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及有关材料要求
3.工程(一)部分专业技术名称参考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
附件1:
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程师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
(二)资历要求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的,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2017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晋升的参考要素(职称评审量化评价附加分)。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对资历的破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工程师申报材料要求(建议从市经信局网站一次性下载)
(一) 评审人员材料总清单1份(贴在材料袋封面)。
(二)《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贴照片)。
(三)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综合表》一式5份,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置小信封内并订在《评审表》封面上。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1份。
(六)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年以上)、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近4年考核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七)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简历1份(加盖单位公章)。
(八)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加盖单位公章)。
(九)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相关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执笔依据。
(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打印),2017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十一)《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申报对象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不作必备要求)。
(十三)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十四)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签章部分,均需手写,不得打印。申报时,按下载的材料清单(第一册)、(第二册)装订成两册,并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三、部分表式填写要求
《花名册》、《评审表》和《综合表》是开展评审和制作“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必须按规定填写、打印。
(一)身份证号码:务必准确填写,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
(二)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三)单位性质: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 “监督管理类事业”、 “社会公益类事业”、 “生产经营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四)主管部门: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省级的,填“××厅(局)”。
(五)《花名册》上“从事何专业工作”或《评审表》上“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通过后与资格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对应,应完整准确填写(可参考附件3填写),字数一般为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六)学历:指最高学历,如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须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七)《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8年6月。
(八)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九)外语成绩: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以上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国家C级或省线英语二级”。
(十)计算机成绩:取得职称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的,按实际取得模块数填写,如“3个模块”。
(十一)《花名册》上“单位考核情况”、《评审表》上“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或“所在单位考核意见”: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
(十二)《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上“破格推荐理由”和《综合表》上“符合破格晋升条件”不能简单填符合哪几条,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哪几条,如“符合1、2条”。
|
附件2: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及有关材料要 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能源、材料、轻纺、石化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
(二)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要求
2018年以后,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登陆“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jxjy.zjjxw.gov.cn)查询打印。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破格晋升条件
浙职改〔1992〕2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不满规定年限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对资历的破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程25年以上。
二、申报机电制造、信息技术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
(二)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其他要求
2018年以后,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登陆“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jxjy.zjjxw.gov.cn)查询打印。
任期或近5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破格晋升条件
未达到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机电制造或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条件量化赋分,自评分达到规定分以上的人员,也可申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担任工程师职务后或近5年所取得。
三、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要求
能源、材料、轻纺、石化等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省经信局文件执行。
机电制造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文件执行。
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省软件行业协会文件执行。
|
附件3:
工程(一)部分专业技术名称(仅供参考)
《评审表》上“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综合表》上“现从事何专业”和《花名册》上“从事何专业工作”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务必要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为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为方便申报,摘录历年来对象申报的专业名称,供参考(高级工程师进行网上申报时,以网上专业选项名称为准)。
一、机电制造专业
电气、机械、机电、化工机械、工程机械、机械制造(设计)、冶金机械管理、化工防腐设备、工业电气自动化、食品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制药机械、包装及印刷机械、电器、电机研发、暖通、阀门设计、锅炉安装维修、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热加工工艺及设备等。
二、信息技术专业
电子技术、电子仪表、自动化仪表、智能化、传感器研究开发、信息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工程等。
三、能源专业
能源、燃气、电力、热工等。
四、材料专业
金属轧制、非金属及新型建材等材料研发、技术推广。
五、轻纺工程专业
轻工、纺织、丝绸等。
六、石化专业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农用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橡胶等。